——案例:广告公司与商场合作联合开发终端媒体,互惠互利、各取所需
一天广州一家购买终端媒体的广告公司来到我司,洽谈合作事宜:免费帮我公司商场规划、设计、安装企业导视系统。
选用的“超薄导光板灯箱”材料具有超薄、超轻、美观大放、发光均匀、高效节能、稳定耐用、安装方便、符合环保要求等优点,是新一代高科技广告媒体。展示给消费者是亮丽、玲珑、时尚、灵动的全新感受,较之现行传统灯箱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而且还可以给商家开发出新的商业机会与利润点。
一、双方合作约定:
每块灯箱30%用于商场导视系统专用,60%为联合开发对外广告招商。
[一]、商场方:
1、负责提供导视广告灯箱位置提供,协调并配合安装;
2、享有双方合作开发约定的广告媒体出租经营收益;
3、负责联合开发的导视广告灯箱系统供电保障;
4、负责联合开发的导视广告灯箱系统的日常管理、保管、安全监控和电源维护等;
5、有义务提供商场内租户、供应商详细资料,供广告公司招商使用;但广告公司要对商场提供上述资料负有保密义务。
[二]、广告公司:
1、负责商场导视系统免费规划、设计、制作、安装;
2、负责联合开发的终端灯箱广告价格制定、出租招商;
3、享有双方合作开发约定的广告媒体出租经营收益;
4、负责导视广告灯箱系统的技术维护。
二、双方契机利润点解析:
[一]商场方:
1、商场可减少一大笔开支,按单面1600元/平米,双面2200元/平米计算,
每块平均2平米,以5000平米小型商场200块计算,费用在64万—176万之间。
2、广告公司的专业化、规范化,对商场形象改观具有较大的提升;
3、杜绝暗箱操作漏洞,减少财务风险;
4、开发商业广告空间,增加企业创收机遇与新的利润点。
[二]、广告公司:
1、直接介入终端广告媒体购买商;
2、增加广告终端媒体购买机会与成功率;
3、直接销售企业产品并增加经营收益。
06/3深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