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种类型项目是完全套利害人的,只认钱而转嫁风险的项目.这种项目的特点就是:多、快、暴、走。钱是越多越好,赚的越快越好,不顾公众利益,完全暴利,留下后遗症走人。这样的项目完完全全是利欲熏心到全身每个毛孔。为了财富利益,完全不计任何手段,不顾任何社会公德,这样的老板也是一个充斥着狡诈和惟利是图的人。这种老板和项目都是扭变了人性和项目存在着先天残缺的。为了掩盖瑕疵,项目被巧妙地通过层层转嫁到他人。
这种项目给再多的钱,后来营销不会考虑合作的。但申明一点,后来营销不愿意合作,也不会充满鄙视。因为这是社会改革与进步必然的产物。所以猪肉上长着猪毛也是这个道理。正所谓“道不同,不相与谋”。
第二种类型的是项目有涉及社会公权和可能涉及百姓安居和健康的触点,这种项目以追求短期效益为手段或目的,后来营销只能“敬而远之”不与之合作的。
第三种类型的项目,就是项目操作风险的评估。风险有可能来之于甲方和我们,也可能来之第三方,如果评估这个风险有存在的可能而且风险将有严重的伤害性,后来营销绝对不会接手。我们会将风险评估报告提交给甲方。惟有解除,才有合作的前提。这对于双方都有益处。
我们尊重市场、尊重项目方、尊重老板,同时尊重未来的客户。不合作也是一种尊重。
(摘自后来营销内部刊物)